民国初年,沿用原来乡制。
民国八年(1919年)改乡为区,全县分设8个区57个社;即中区辖八个段,东一区辖八个段,东二区辖四个段,南一区辖三个段,南二区辖五个段,西一区辖七个段,西二区辖十九个段,北区辖三个段。
民国二十年,将全县八个区并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,区下设保。
明国二十四年,改中区为第一区,东区为第二区,南区为第三区,西区为第四区,北区为第五区;区下设乡,全县共设51个乡,2个镇,其中热水、东岭、濠头为直属乡。
明国二十七年废区设乡,全县共设2镇18乡:首善镇、公平镇、东屏乡、东岭乡、濠头乡、津泰乡、协和乡、智仁乡、利治乡、白泉乡、大坪乡、井坡乡、土桥乡、四清乡、文秀乡、明德乡、延寿乡、南洞乡、暖水乡、开源乡。
明国三十年,有20个乡镇改划为12个乡镇:首善乡、津泰乡、利治乡、太白乡、平坡乡、东屏乡、东岭乡、和平乡、新民乡、长宁乡、文明乡、延寿乡。
摘录:何松泉 自《汝城县志》






